刘海明:“哭不起”不如“赔不起”
22日凌晨2时23分,山西省焦煤集团屯兰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,截至当天18时,事故已造成74人遇难,有114名伤员在医院接受观察、治疗,其中5人病情危重。张德江副总理于当晚赶往事故现场,并宣布成立国务院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。(《新快报》2月23日)此次瓦斯爆炸事故,当天已经夺去74条鲜活的生命。被誉为“吃着阳间饭,干着阴间活”的矿工,在一次次的矿难中,他们的“血都流成河了”,迄今不见有领导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责任。不无讽刺的是,在屯兰矿难发生的前一天,也就是2月21日,山西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,省长王君曾感言“我们已经哭不起了”,他表示“宁听骂声,不听哭声”。不承想,面对这么多矿工的遇难,包括王省长在内的国人还得再哭一次!哭不起之所以还得哭,表明单靠一句“哭不起”难以解决矿难这个顽症。笔者的观点是,与其让官员哭不起,不如让煤矿和政府赔不起。有友建言,“支持向每位遇难者家属赔偿500万元!”其实,如果在这个数字后面再加上一个零,矿难遇难者的赔偿金达到5000万,并且货币单位不是人民币而是美元或英镑,赔不起的出事单位就破产,余款由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买单,矿工的血想流,恐怕所有的煤矿——不管是国有的还是私有的负责人,想到“血”字就打寒战。惟有让煤矿和政府“流不起血”,流一次血就彻底倒闭一次,那才是货真价实的“哭不起”。相反,出了事单靠中央领导发指示,等上级部门撤下级官员的职,事实证明效果不佳。“次次出事,出事次次指示!”“年年调查,年年整治,年年死人!”当是这方面的写照。“赔不起”的另外一个含义是“疏忽不起”。“赔不起”是对中国古代“民为重”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光大。“民为重”是政治伦理的具体体现,作为一种执政理念,侧重务虚的一面。具体到矿难的整治,“赔不起”是对“民为重”理念的务实做法。民为重,民的生命权为重中之重,谁轻易剥夺了民的生命,就让他倾家荡产!以矿难为例,每次矿难事后都证明有人祸的因素在里面。矿井下的瓦斯气体预警,有的矿工会带装有金丝雀的鸟笼下井,因为金丝雀最闻不得瓦斯气体,我们的煤矿管理者,如果在对付瓦斯的技术方面存在难度(事实是,我国的瓦斯治理技术据称世界领先),完全可以采用金丝雀预警法,起码给矿工以逃生的机会。没有这么做,只能表明安全生产流于表面。对屯兰煤矿而言,可谓“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”,几年的安全生产纪录,瞬间化为乌有不说,而且是重大矿难事故。倘若矿上的领导真的时刻怀有“民为重”的念头,用“疏忽不起”一个矿工的生命来警示自己,重大安全事故还会光顾吗?“赔不起”的含义中,还应包括“丢不起脸”。发生矿难不是新闻,没有矿难才是新闻,成为时代的写真,极不正常。不把矿难当丢脸,不把哭鼻子当丢人,是一种可怕的政治麻木。有人呼吁:“政府要向遇难同胞下半旗致哀!”汶川大地震已经开创了先河,重大矿难降半旗,一次可以,次数多了便是举国之耻,只有耻辱不起,无颜面对死去的矿工,不敢看全世界的人们,这种精神的赔不起,才能促使我们对矿难严重性的认识。哭不起不如赔不起。赔不起,当从屯兰矿难开始……